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及江南明珠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
根据《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东教〔2024〕1号),为强化食堂采购管理流程,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的防控能力,规范食堂收支及采购工作行为,压实学校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校园物资采购合法合规,维护全体学生、家长切身利益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及江南明珠幼儿园现对食堂采购选用进行招标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。
招标要求
一、采购内容本次食材招标项目共2项
(一)粮油类
(二)综合类(含蔬菜类、三鸟类、猪肉类、牛肉类、水产品类、冷冻食品类、副食类、水果类、奶制类,面包糕点类等)。
二、采购供货须知
(一)服务期限: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。
(二)结款方式:货款每季度结算一次,供应商须开具相应税务发票方可结款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
提供下列材料:
1.供应商为东莞市企业。
2.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
3.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。
4.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5.是否具备或同意缴纳服务质量保证金;保证金为每学期采购总金额的50%。
(二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学校采购活动,否则取消投标资格。
(三)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。
(五)其他资质条件: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执照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若为肉品须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(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)。
(六)填写所投项目的报价表一份;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和综合类食材,参照东莞市保价标准下浮10%定价,以半个月内最低市场批发价为参照(报价为发票结算价,即含税价)。注: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必送资料,请统一用同一文件袋密封装,盖好公章,以免遗漏丢失。
四、选用供应企业数量:两家
五、选用方式:学校自行组织
六、公告时间: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(共8天)
七、开标时间:2025年1月21日后(电话通知)
八、报名方式:资料报送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后勤处,报名登记并递交合法营业执照资质盖章复印件文件;同时投标文件pdf电子形式(资料发送邮箱:370009487@qq.com或邮寄至东方明珠学校后勤部王主任收)报名截止时间:12月19日17:00
九、联系人:王主任;手机号码:18998085922
十、学校地址:东莞市沙田镇明珠路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