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2023年秋季研学实践
招标公告
根据《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》的通知,为规范研学教育实践活动管理,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教学质量,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我校就2023年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招标,现对招标有关事宜说明如下。
一、研学目标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让学生在研学实践中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,增强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,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二、招标内容及要求
研学主题:包括红色革命传统教育、国情教育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、国防与科技教育、劳动实践教育、自然生态教育。
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,在充分考虑时间、地点等因素基础上,设计广东省内 3 天研学课程。
三、研学实践时间
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暂定 12月份。活动时长: 3 天。
四、研学实践对象
初三 年级在校学生( 10 个班,约 500人)。
五、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
1.在东莞登记注册5年以上,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注册资金500万以上。
2.有成功组织过5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活动经验。
3.有良好的合作信誉,在近三年内在组织研学活动中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、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。
4.挂靠第三方机构或分社的非独立法人单位,谢绝参与。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,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。
六、研学服务要求
1.交通:要求空调大巴车况要求良好,有车辆年审合格证明;为确保安全,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,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;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。
2.门票: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课程执行费用。
3.用餐:用餐环境干净,饮食安全(餐厅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)。
4.导师:每车配不少于1名导师全程陪同,要求导师责任心强,服务热情。
5.保险: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,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,单人单次赔付限额不低于60万元;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不低于40万元。
6.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,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。
七、参加竞标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
标书内容主要包括:公司资质证明(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等)、研学课程设计方案(包括研学主题、课程目标、课程内容、研学路线、交通方式、食宿标准等)、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的合法资料。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打包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。
八、评标办法
学校根据《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》成立评标小组;竞标单位按要求到场陈述,具体时间由研学工作小组电话通知。根据公司资质、组织经验、课程设置、安全保障、服务水平等因素,选出中标服务单位。参加投标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,否则视为废标,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。
九、法律责任
中标机构有下列行为,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,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,学校家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 1.任何投标机构恶意串通,相互陪标的。
2. 中标机构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。
3.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十、发布招标公告
2023 年 11 月 14日— 11 月 20 日通过校园网发布
十一、标书递交截止时间
11 月 20 日中午12:00前发到指定邮箱(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)
邮箱: dfmzrs@163.com
十二、开标
学校根据《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》,成立评标小组,评选小组包含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教师代表,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60%、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80%,根据公司资质、餐饮、交通、行程安排、研学主题教育、安全保障、服务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中标单位。招标单位无需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。
十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朱颖生
邮 箱: dfmzrs@163.com
此次招标未尽事宜,由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研学工作领导小组做最终解释。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。
东莞市东方明珠学校
2023年 11 月 10 日